申请行政复议后要求和解或调解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5 07:36浏览量:1137
【问题】
咱们是一家小规模交税企业,咱们就核定税负问题向税务机关恳求行政复议。考虑各方面原因,咱们想恳求宽和或调停,不知怎么处理?
【回答】
《税务行政复议规矩》(国家税务总局令21号)清晰,对行使自在裁量权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认应税所得率等,依照自愿、合法的准则,恳求人和被恳求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曾经能够达到宽和,行政复议机关也能够调停。
恳求人和被恳求人自愿达到宽和的,应当向税务行政机构提出书面宽和协议。书面宽和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恳求人、被恳求人名字、单位、住址;恳求人恳求行政复议的恳求现实和理由;被恳求人答复的现实和理由;宽和内容;恳求人、被恳求人签字或许盖章;宽和日期等。宽和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进行。行政复议案子的审理期限是60日,特别情况下能够延伸30日。恳求人和被恳求人进行复议宽和也应当在上述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内达到宽和协议,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超越期限则无法进行宽和。调停由行政复议机关依照必定的程序进行,最终制造行政复议调停书,行政复议调停书经两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停未达到协议,或许行政复议调停书不收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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