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无效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3 17:48浏览量:2066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商标要依法注册才受法令保护的,请求人请求商标注册的时分,需求提交相应的资料,商标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那么商标优先权无效的条件?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商标优先权无效需求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请求人在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许逾期未提交专利请求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请求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请求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产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的,按照该外国同我国签定的协议或许一起参与的世界公约,或许按照彼此供认优先权的准则,能够享有优先权。
按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的时分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请求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许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请求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商标优先权无效需求哪些条件”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请求人在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许逾期未提交专利请求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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