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应先交房款还是先过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9 15:33浏览量:598

不久前,房主孙先生和购房者李先生来到市第二公证处,咨询房子怎么交给的问题。本来,李先生想购买孙先生手中的一套二手房,两边洽谈谈妥了买卖价格。但由于购房金额较大,房主孙先生忧虑李先生不能一次性全额付款,而李先生忧虑自己付款后,房产证不能顺畅更名过户。了解了两边的顾忌,公证员主张两边处理一项提存公证。购房者将购房款存入到公证处的提存账户,由两边约好提存的条件。当房产买卖顺畅完成后,房主即可凭更名后的产权证,到公证处收取提存款。若在两边约好期限届满没有处理完更名过户手续,公证处经核实后将提存款退还给购房者。7天后,两边处理完产权更名手续,一同拿着更名后的产权证来到公证处。公证员核实后,立行将李先生提存的购房款支交给了孙先生。
据市公证处公证员介绍,提存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给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予、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给债权人的活动。多年前,我国即展开了这项公证事务,但处理者屈指可数。近两年,前来处理二手房生意提存公证的居民越来越多。生意两边普遍认为,进行提存公证可以保证两边的合法权益,有用下降买卖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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