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31 16:25浏览量:994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联系定性
依据我国法令规则,企业树立需向工商机关请求挂号,收取运营执照后方能从事运营活动(比方:《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公司挂号管理条例》第三条);运营执照被撤消、刊出后亦同。
可是,违背这些行政管理标准,首要是承当相应的公法上的法令职责,比方依据《无照运营查办撤销方法》予以撤销、罚款。但并不当然影响无照运营活动的效能,比方买卖合同乙方归于无照运营并不影响合同效能,只不过合同的职责和职责就要由该企业的出资人来承当了。同理,不能因企业没有运营执照就确定它不是用人单位,它与职工之间不是劳作联系。
首要,从《劳作法》《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看,是否劳作联系中的用人单位,首要看是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 (劳作合同法第二条),具有安排性又以该安排名义对外招聘,那么是否进行工商挂号并不影响其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比方正在树立过程中的公司,需求职工处理各种准备业务,这种现象十分遍及,也天经地义。
其次,《劳作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则:“对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令职责;劳作者现已付出劳作的,该单位或许其出资人应当按照本法有关规则向劳作者付出劳作酬劳、经济补偿、补偿金;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从条文表述可知,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的也可所以 “用人单位”。
最终,《最高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四条规则:“劳作者与未处理运营执照、运营执照被撤消或许运营期限届满仍持续运营的用人单位发作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许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可见,司法实践中,没有运营执照并不影响劳作联系的树立。
总归,只需劳作者是与一个企业(安排)树立联系,为其供给劳作,交换酬劳,并有职责恪守该企业(安排)的管理制度、劳作纪律,那么该企业是否有运营执照并不能影响两边劳作联系的树立。
二、是否应付出双倍薪酬
《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何为“用人单位”,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二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按照本法履行。”
依据该规则,并未明文规则是否需求收取运营执照,而是着重“安排”,即用人单位是一种安排,是否收取运营执照或许在相关部分挂号能否作为确定安排的依据(比方医院是在卫生行政部分挂号,不存在运营执照问题),假如在劳作者离职后公司一向未注册,未收取运营执照,则实践中劳作争议仲裁庭也不会受理,不认为是劳作联系,而由法院以雇佣联系为由予以受理。
可是如若用工单位在无运营执照运营一段时间或许在公司准备阶段聘任职工,在公司注册树立后,持续聘任职工,由此发作的法令职责是否存在继承?依据公司法有关理论,公司准备阶段发作的债款,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公司树立后,继承其权力和职责的,树立后的公司为合同当事人。可是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补偿职责,在公司树立之前并未发作,因为并不存在劳作合同法上的用人单位,不存在签定劳作合同的职责,无职责则无职责,就不存在双倍薪酬的法令职责了,因而,也不存在继承问题。
可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四条规则:“劳作者与未处理运营执照、运营执照被撤消或许运营期限届满仍持续运营的用人单位发作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许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这个在该规则未出台之前,一些当地的劳作争议仲裁庭一般对未处理运营执照、运营执照被撤消或许运营期限届满仍持续运营的用人单位发作的争议不作为劳作争议受理,而是将其作为劳务联系,推给法院受理。那么该条规则现已确立了未有运营执照的单位亦可成为劳作联系的主体,也即应当承当劳作联系的权力和职责及法令职责。签定劳作合同为《劳作合同法》规则的用人单位的职责之一,由此发作的双倍薪酬的法令职责也天然成为没有运营执照的出资人承当的职责之一,因而,没有运营执照的单位或许安排相同能够成为《劳作合同法》的用人单位,能够成为劳作合同法的职责主体,只不过因为该单位是虚拟的,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历,其法令权力和职责天然应由其出资人享用或许承当。因而,没有运营执照所发作的用工行为,也应当依法签定劳作合同,假如未依法签定劳作合同,则应承当付出双倍薪酬的法令职责。而这种法令职责不需求用继承的理论来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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