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30 10:26浏览量:2060
劳作者在用人单位作业时,与用人单位是协作的联系。劳作者付出了劳作,用人单位会给予必定的酬劳,并且会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那么有必要和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劳作合同法》第10条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劳作合同法》第82条还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公司不好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不只违法了法令规则,并且还应按照法令规则向劳作者付出相应的补偿金。
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作合同有必要在相等自愿、洽谈一致和不违背法令、法规的前提下签定;
(2)合同内容应当完好清楚,包含合同期限、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劳作酬劳、社会保险、劳作保护和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劳作纪律、劳作合同停止条件、违背劳作合同的职责等有必要约好的条款;
(3)两边洽谈约好的条款,如试用期、违约金、训练费用的付出与补偿、保存商业秘密、竞业约束、替换作业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内容,职工应考虑老练,在自己能承受的情况下再签定;
(4)不要签定空白劳作合同,防止自己的权益遭到损害。
劳作合同对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约好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适用团体合同规则;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酬劳的,实施同工同酬;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条件等规范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则。
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并且劳作合同有必要是在相等自愿、洽谈一致和不违背法令、法规的前提下签定。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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