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哪些情况是不予贷款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9 08:31浏览量:101

株洲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以及不予借款的景象如下:
一、借款目标和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2、湖南省范围内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员工)。
3、借款请求人是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住宅的产权人,且购、建房时刻在3年内(或房产证在1年内),按规则份额交纳首付款,购房合同已存案或自建房主体缔造一层以上。以共有房产请求借款的,其房子共有权人限借款人爱人或爸爸妈妈子女。
4、工作和收入安稳,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款)不超越家庭收入的50%(收入才能确定规范详见第3页);爱人未缴存公积金的,借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越借款人缴存薪酬基数。
5、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6、赞同供给中心认可的借款担保,并认可借款合同条款的约好。
二、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借款:
1、请求人住宅公积金欠缴3个月(含)以上。
2、请求人及爱人有没有结清的住宅公积金借款(含婚前)。
3、有没有还清的数额较大、或许影响公积金借款归还才能的其他债款或担保。
4、请求人及爱人已为别人供给住宅公积金借款担保未结清的。
5、购买商业用房、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套内建筑面积>180 m2住宅及出资性住宅等景象。
6、请求人家庭已累计使用过二次住宅公积金借款的。
7、个人信用逾期不予借款的。
8、不符合借款政策规则的其他景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