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8 04:17浏览量:1544
严重责任事故罪是什么
一、概念
严重责任事故罪是指在出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办理的规矩,因而发作严重伤亡事故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修建企业或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由于不服办理、违背规章准则,或许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作严重伤亡事故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六)》: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出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办理的规矩,因而发作严重伤亡事故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别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作严重伤亡事故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立案规范
在出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办理的规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形成逝世一人以上,或许重伤三人以上;
(二)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作矿山出产安全事故,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形成严重后果的景象。
四、违法构成
(一)违法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修建企业或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出产安全。
(二)客观方面
严重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出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办理规矩。这儿的违背有关安全办理规矩,是指违背有关出产安全的法令、法规、规章准则。因而,这种有关安全出产规矩包含以下三种景象:
(1)国家公布的各种有关安全出产的法令、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办理机关拟定的反映安全出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准则,包含工艺技能、出产操作、技能监督、劳动保护、安全办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矩、规章、法令、方法和准则。
(3)虽无明文规矩,但反映出产、科研、规划、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员工所公认的卓有成效的操作习气和常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片面要件
严重责任事故罪的罪行方式是过错。这儿的过错,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作严重伤亡事故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许现已预见而轻信可以防止,致使发作这种成果的片面心思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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