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7 14:32浏览量:1755
要离婚了,当事人除了关怀离婚产业怎么分配之外,最关怀的便是孩子的抚育权问题,那么,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育权是怎么规则的呢?听讼网小编将为您具体解说婚姻法抚育权的规则,请我们阅览了解。
抚育权,是指爸爸妈妈(包含继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力,具有该权力的一方或两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议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力在子女成年时即消除。
婚姻法抚育权的规则: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
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具体情况判定。
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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