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0 23:32浏览量:938
2011年3月20日,由重庆市核算局和国家核算局重庆查询总队联合发布《2010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将201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作了发布。其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乡村居民消费性支出等各项数据将成为2011年至2012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补偿规范首要数据,也是2011年至2012年重庆市人身危害补偿规范。
2012年度重庆市交通事故等形成逝世人身危害补偿规范:
(一)按重庆市城镇居民补偿规范:
1、逝世补偿金:405000元(即20250元*20年,逝世补偿金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范,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2、精力抚慰金:2万—5万元(这是重庆市一般大致的补偿规模,并不肯定)。
上述两项算计为:最低为425000元,最高为455000元。
(二)按重庆市乡村居民补偿规范:
1、逝世补偿金:129600元(即6480元*20年,逝世补偿金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2、精力抚慰金:2万—5万元(这是重庆市一般大致的补偿规模,并不肯定)。
上述两项算计为:最低为149600元,最高为17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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