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7 17:06浏览量:396
交通事端处理注意事项
    1.出过后当即报警,以固定依据,辨明职责。
    2.及时请求法院对事端车辆进行产业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搬运产业。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拘留的事端车辆在查验、判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告诉当事人收取事端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持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查验、判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刻,应及时请求法院对事端车辆进行产业保全。
    3.在交警调停时,不要容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许多的调停书。由于,调停书签定后,即视为两边签定了一份合同。一旦肇事者不付出调停书上确认的数额,申述时就只能按调停书上确认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无形中让肇事者占了廉价。
    4.若在诉讼中,依法补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肯补偿或事端车辆的价值不足以付出,应及时请求法院对事端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产业保全。
    5.最好请律师署理索赔,虽花了点律师费,但减少了盲目性,能防止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多的取得合理利益,两相比较,仍是请律师合算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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