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1 10:33浏览量:122
借钱简单还钱难,关于债款人来说,遇到最烦恼的问题便是追讨不回自己的债款,从而对自己的财政形成必定的丢失,可是在生活中,债款人在追讨债款的时分也需求合法的进行,以免最终鸡飞蛋打。那离婚后一方欠债归于一起债款吗?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经过具体事例为你回答相关常识。
案情回想
男人彭某因游手好闲开端染上赌瘾,向李某借了28万元任意赌博。李某屡次催收彭某仍无力归还告贷,2013年7月11日,李某以民间假贷胶葛为由,把彭某及彭某前妻毕某告上法院,恳求法院判令该笔债款为彭某与毕某夫妻一起债款,毕某承当连带职责,并要求查封毕某的一套房产。
庭审时,毕某坚决标明两边已离婚数年,不同意帮彭某还款,又称彻底不认识债款人李某,也不知道这笔告贷的存在,直到法院告诉开庭才知道这笔欠款的存在,“我俩在离婚时现已谈清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款债款问题,彭某也供认28万元欠款与我没有关系。”彭某率直,28万元欠款是赌债,不是告贷。
彭某回想,28万元欠款是在李某开设的赌场中输给李某的,最初李某要求写《现金借单》时,现已清楚奉告李某他没钱归还,关于借单上写的“因生意周转困难”的告贷原因,彭某则辩驳:“我是没有工作的,不存在因生意周转告贷。”彭某以为,写下欠条后,李某因而屡次催收无果,才把目光转移到自己的前妻毕某身上,要求毕某替彭某还款。
法院判定
花都区法院审理以为,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付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也便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一起生活无关或许依法约定为个人所担负的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在本案中,由于《现金借单》中仅有彭某一人签名,其前妻毕某也不供认欠款债款用于夫妻一起生活。别的,李某不能举证证明此告贷是彭某与毕某夫妻合意告贷,以及告贷用于夫妻一起生活,又不能供给其与彭某有生意交游的相关凭据,因而李某以为债款是彭某与毕某的夫妻一起债款证据不足。
最终花都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求,判令该笔债款为彭某的个人债款。判定后,李某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债款人作为出借方,其在出告贷项之前相关于债款人而言具有优势位置,能够检查告贷的用处、债款人偿债才能、告贷是否夫妻两边的合意等等,如债款人意欲夫妻两边一起承责,彻底能够要求夫妻两边达到偿债合意,不然能够回绝出告贷项以躲避本身危险。因而,债款人对自己的债款危险应当有必定的留意职责。
夫妻一起借债的时分,一般债款都是两边一起承当,可是像上文中这种状况,一般都是一方的职责,由于另一方并不是知情的,在这种状况下,就只有找其时借债的人来归还债款。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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