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务院关于树立乡镇员工根本
医疗保险制度的决议》(国发[1998]44号)的规则,乡镇一切用人单位,包含企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都要参与根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有必要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员工,既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也包含乡镇各类企业,既包含国有经济也包含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含效益好的企业也包含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
社会保险制度中掩盖规模最广的险种之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员工应当参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依照国家规则一起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能够参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由个人依照国家规则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掩盖规模和缴费的规则。
1、掩盖规模
乡镇一切用人单位及其员工都要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包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
2、筹资方法
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两边一起担负,用人单位缴费份额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份额一般为自己工资收入的2%,每个当地的医疗保险交纳份额有所差异,详细能够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员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悉数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树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灵敏工作人员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依据自愿准则,能够参与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