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存货人违约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8 17:29浏览量:1559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职责主要有:
一、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好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好要求,形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当职责,并由此承当给仓储保管人形成的丢失。
二、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好的仓储物的性质交给仓储物,或许超越贮存期,形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当职责。
三、风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供给必要的材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好而形成丢失,自行承当民事和刑事职责,并承当由此给仓储人形成的丢失。
四、逾期贮存,承当加收费用的职责。
五、贮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当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补偿职责。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