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申请复核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4 12:50浏览量:1892
法令咨询:
3个月前,我开车撞倒了一位骑电动车的大学生,其时是她闯红灯,可是交警让我把职责认下来,横竖我的车有稳妥,由于是第一次发作事端没有经验我就赞同了,可是现在事端职责确认下来,我觉得自己很委屈,请问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许多交通事端的当事人关于事端职责确认不服,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首要关于事端职责确认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这儿要提示你的是,要想否定现已做出的“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有必要要有充沛的依据,不然很难推翻。
相关法令知识:
交通事端职责确认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端原因后,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端中的效果,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职责加以确认的行为。
交通事端职责的区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作路途交通事端所起的效果以及差错的严峻程度,确认当事人的职责。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差错导致路途交通事端的,承当悉数职责;
(二)因两方或许两方以上当事人的差错发作路途交通事端的,依据其行为对事端发作的效果以及差错的严峻程度,别离承当首要职责、平等职责和非必须职责;
(三)各方均无导致路途交通事端的差错,归于交通意外事端的,各方均无职责。
一方当事人成心形成路途交通事端的,他方无职责。
省级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有关法令、法规拟定详细的路途交通事端职责确认细则或许规范。
交通事端确认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出复核定论:
(一)路途交通事端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是否正确;
(二)路途交通事端职责区分是否公平;
(三)路途交通事端查询及确认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为有必要时,能够招集各方当事人参与,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定见。
复核检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现实不清、依据不的确充沛、职责区分不公平、或许查询及确认违背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定论,责令原办案单位从头查询、确认。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查以为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适用法令正确、职责区分公平、查询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保持原路途交通事端确认的复核定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定论后,应当招集事端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告复核定论。当事人没有参与的,应当采纳其他法定方式将复核定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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