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4 15:10浏览量:522

私有房子生意合同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两边赞同生意下列房子: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经两边建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子由乙方售给甲方,悉数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本契约签定之日起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授予乙方,乙方收到悉数价款后,应将房子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契约签定后,甲方应向房子主管部门请求处理房子一切权挂号,所需费用由甲方承当,在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后,产权归甲方一切。
第四条 甲方应恪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子办理的方针和规则,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赞同,不得对上述房子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子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一切,仅供甲方运用。甲方应恪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办理的方针和规则。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则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运用税)。
第六条 自本契约签定之日起,上述房子的有关权利义务不管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办理和修理费用分管准则,按月由甲方承当办理和修理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契约签定之日起,在两年内归于原乙方运用不当形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担任保修;归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担任。
第八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间一份作产权挂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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