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6 10:22浏览量:2121

人寿保险合同建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背照实奉告责任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则。假如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照实奉告重要现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回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越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利即告损失。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