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处理的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9 16:29浏览量:2517

夫妻一方或许两边逝世后一年内,生计一方或许好坏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原告请求撤诉的,不予允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景象奉告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子,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的,应当对婚姻效能的确定和其他胶葛的处理别离制造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别离受理了离婚和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案子的,关于离婚案子的审理,应当待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案子作出判定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的,应当持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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