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5 10:49浏览量:2984
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定请求,经裁定组织审阅,如因主体不符,不属于受理规模,以及超过了裁定申述时效,裁定组织即向当事人宣布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如对不予受理决议不服,可向上一级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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