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4 04:44浏览量:1627
确定工伤的程序
一、申报工伤事端
(1)企业应从工伤发作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陈述。
(2)工伤员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作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请求;遇有特殊状况,请求时刻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员工自己或其家族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请求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员工提出请求。
(4)员工工伤保险待遇请求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假如企业不签字,工伤员工或其家族能够直接报送。
二、确定工伤
劳作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陈述和员工的工伤待遇请求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确定为工伤的决议;特殊状况,可延长到30日;确定工伤需求供给以下材料:
a、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
b、指定的医疗机构初度医治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归于轻伤无需到医院医治的,由企业医师开具工伤诊断书;
c、企业的工伤陈述或劳作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员工的请求进行调查的工伤陈述。
三、书面告诉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确定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企业和请求人。
收债律师说;依据劳作部《关于发布〈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告诉》第八条规则,员工因为下列状况之一挂彩、致残、逝世的,可确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出产、作业或许本单位负责人暂时指定的作业的,在紧迫状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严重利益的作业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组织或许赞同,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能改进作业的;
(3)在出产作业环境中触摸职业性有害要素形成职业病的;
(4)在出产作业的时刻和区域内,因为不安全要素形成意外损伤的,或许因为作业严重突发疾病形成逝世或第一次抢救医治后悉数损失劳作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损伤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保护国家、社会和大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武士复员转业到企业作业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受交通事端或其他意外事端形成损伤或许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形成逝世或许经第一次抢救医治后悉数损失劳作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则时刻和必经路线上,发作无自己职责或许非自己首要职责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端的;
(10)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状况。
律师提示:有6种状况不能确定为工伤:违法或违法;自杀或自残;打斗;酗酒;故意违章;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状况。
现役武士、人民警察、机关作业人员因公献身的规模包含哪些?
民政部1982年公布的《关于现役武士、人民警察、机关作业人员因公献身规模的定见》中规则:
(1)在履行任务中,遇到非自己所能抵抗的意外事端逝世;
(2)因战、因公致残创伤复发逝世;
(3)职业病逝世;
(4)在履行作业任务中,因突发病逝世;
(5)因医疗事端逝世;
(6)在上下班途中,非自己职责发作交通事端逝世。
但凡因为自己过错形成的事端逝世,不能按因公献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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