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6 02:33浏览量:2737
第三十九条规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维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证法》及有关法令规则,辨明个人产业、夫妻共同产业和家庭共同产业,坚持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料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志愿,有利出产、便利日子的准则,合情合理地予以处理。 因而,对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切割时,一般依照以下准则处理:1、男女平等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则:夫妻共同产业,准则上平等切割;2、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准则;3、照料无过错一方准则;4、尊重当事人志愿准则。对夫妻两边有约好,且约好合法的,按约好处理。约好躲避法令或许无效的,按共同产业处理;5、有利出产、便利日子等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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