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医疗事故的分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1 21:33浏览量:2068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危害分为几级?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危害的相关常识。
医疗事故的分级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形成患者显着人身危害的其他结果的医疗事故。例如形成患者下列景象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用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冷静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显着残缺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面子软安排轻度损害;
7、非解剖变异等要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安排、器官轻度损害,行修补术后无功用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残缺;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用;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安排内异物停留;
13、体腔留传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用障碍;
14、部分打针形成安排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害;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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