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7 22:01浏览量:1861
房子产权承继资历是怎样规则的?
房子产权承继资历是怎样规则的?房产证本来是写我父亲的姓名,但在2011年9月1日前,我继母和我父亲去了处理房产证加姓名的手续,现在房产证是写我父亲和继母的姓名。假如我父亲将来在没有留遗言的状况下,是否由我继母全权接纳该房产仍是咱们也有权力?谢谢
防城港律师回答:
《承继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财产,包含:(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家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令答应公民一切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力;(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九条 承继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
依据你所说的状况,已然现在房产证上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姓名,那么将来作为遗产的部分便是房子一半的产权,依照相关的法令来说,你们是都有承继权的,可是仅仅对房子产权的一半,具有承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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