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需制作调解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9 13:47浏览量:878
交通事端每天都在发作,大多数交通事端都是由于违反了交通法规而形成的。一旦发作交通事端我们不要紧张,保护好事端现场然后敏捷报警。那么发作交通事端后事端两边如果是通过调停而达到协议的,需求制造调停书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交通事端调停需制造调停书吗
经调停达到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调停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别离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停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端扼要状况和丢失状况;
(二)各方的损害补偿职责;
(三)损害补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洽谈达到共同的定见;
(五)补偿方法和期限;
(六)调停完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代,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能够转交,并在调停书上附记。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调停,交通警察能够在《交通事端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状况后,交给当事人:
(一)当事人供给不出交通事端依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化,无法作出交通事端确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停的;
(四)当事人回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端确定书上签名的。
上述文章便是对发作交通事端时,事端两边当事人通过调停达到协议的是否需求制造调停书这一问题,做出了相关的介绍。如果您在这方面问题上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当地,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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