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的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0 13:40浏览量:2618

予签发护照景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出入境处理部门将不予签发一般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请求过程中招摇撞骗的;(四)被判处惩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处理护照的状况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予签发护照景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出入境处理部门将不予签发一般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请求过程中招摇撞骗的;
(四)被判处惩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人民法院告诉有未了断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归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许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形成损害或许对国家利益形成重大损失的。
(八)公民因波折国(边)境处理遭到刑事处分或许因不合法出境、不合法居留、不合法工作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处理部门自其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一般护照。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处理护照的状况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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