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申诉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6 22:57浏览量:2178
我与老公分家五年,爱情不好,他在这几年一向没有跟我联络直到上一年国庆才碰头,这期间他没有做到一个父亲跟老公的一点职责,我也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一向是他爸爸妈妈照料,我现在想申述离婚,怎么样对我有利?
河池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你们能够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也能够诉讼离婚。你们能够洽谈孩子的抚育权,不抚育孩子的一方应当付出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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