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7 02:01浏览量:260
离婚是指夫妻两边经过协议或诉讼的方法免除婚姻联系,停止夫妻间权力和责任的法令行为。其间协议离婚手续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听讼小编就离婚手续的处理进行具体的介绍,欢迎我们的阅览,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协助!
协议离婚手续的处理流程
离婚挂号依照初审——受理——检查——挂号(发证)的流程处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资料;
(二)婚姻挂号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资料;
(三)婚姻挂号员向当事人批注婚姻法关于挂号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挂号员问询当事人的离婚志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志愿;
(五)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挂号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两边各一份,婚姻挂号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检查,契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布离婚证。
颁布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两边均在场时依照下列过程进行:
1、向当事人两边核实名字、出生日期、离婚志愿;
2、奉告当事人两边收取离婚证后的法令联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联系、应尽的责任;
3、见证当事人自己亲安闲《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名字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间注明“两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挂号处”。刊出后的结婚证交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别离颁布给离婚当事人两边,向两边宣告:获得离婚证,免除夫妻联系。
二、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婚姻挂号机关对不契合离婚挂号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处理离婚挂号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令咨询服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