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遗弃被害人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0 14:45浏览量:1826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躲避法令追查,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躲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逝世或许严峻残疾的,应当别离按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则,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
交通肇事罪遗弃被害人的处理
据此,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追查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案子应当一起契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有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后予以躲藏或许遗弃的行为。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二是将被害人躲藏或许遗弃。“躲藏”是指将被害人置于荫蔽的、隐秘的地址、场所或许进行掩盖、假装,使人在正常情况下难以发现或许底子不能发现;“遗弃”是指将被害人转移到其他非荫蔽、非隐秘的场所扔掉。没有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仅仅将被害人留在现场听之任之自己逃逸的,不是这儿所讲遗弃。
2.行为人施行上述行为的片面意图是为了躲避法令追查,便是为了躲避其依法应当承当的各种法令责任,至于该意图能否到达意图不影响科罪。实践中,肇事人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可所以出于抢救被害人的紧迫需求或许因为惧怕被害人亲属的不合法报复等其他意图,但假如从而将被害人躲藏或许遗弃后自己再逃逸的,一般就足以认定肇事人片面上具有躲避法令追查的意图。
3.被害人终究逝世或许形成严峻残疾,且该成果系因被躲藏或许遗弃而无法得到救助所造成的。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假如被害人虽被躲藏或遗弃,但因有他力救助或其他原因此没有发作逝世或严峻残疾的结果,或许发作的结果没有到达严峻残疾的程度,对肇事人就不能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二是被害人逝世或许严峻残疾的结果在没带离现场躲藏或遗弃之前发作,不是因为被躲藏或许遗弃而无法得到救助所造成的,如事端当场即逝世或因伤势严峻,被躲藏或遗弃前后不可避免地要发作逝世的,也相同不能对肇事人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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