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算赠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0 09:20浏览量:456
假如夫妻两边要成婚的话,一般都是会有成婚彩礼的,那么关于成婚彩礼咱们是否能够认定为赠与假如但之后现已离婚了,应该怎样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成婚彩礼是否算赠与
彩礼,也有的当地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我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根底建立了婚姻“六礼”准则,即合法的婚姻有必要经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结。其间纳征便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跟着社会准则替换,法令的开展和前进,男方送聘礼在法令准则中现已被废弃,但做为一种风俗被沿用至今,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
可是,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一种赠与仍是一种索要?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彩礼,是男方以成婚为意图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向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可是,彩礼是以交给必定资产作为爱情、订亲和成婚的前提条件,这种风俗里边常常包括有一种非自愿的被逼的要素,而违背这个“规矩”的结果是非常严峻的,因而隐含有必定的强制性和钳制挟制的性质。
而实在的赠与是出于心里的实在意思表明,对自己享有所有权 的资产自主处置的行为。探究其交给资产的行为是否出于“本意”、“本意”,能够看出,其向对方爸爸妈妈家人交给彩礼及资产,实质上是迫于风俗所发生的舆论压力,屈服于当地风俗构成的“亚文化”之强壮标准力气,并非心里自愿。这种情况下交给钱物,因为意思表明不自,存在瑕疵,故其不属民事法令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赠与,应以索要论。
二、相关法令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下称《婚姻法解说(二)》)第十条规则:当事人恳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归于以下景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撑:
1、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的;
2、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日子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则,应当以两边离婚为条件。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彩礼大多都归于赠与的行为,可是这归于有条件的赠与,彩礼是需要与女方成婚的情况下才会付出的钱,假如现已付出了彩礼的事之后没有成婚的话能够要求还回来。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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