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0 08:18浏览量:1601
据了解成都市2016年1至10月已侦破387件交通闯祸逃逸案子。其间,依法对闯祸逃逸构成犯罪的107人追查刑事责任,对闯祸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208人处以罚款、记分、行政拘留等处分。
依据查询,2016年3月16日15时许,一晚年男人骑自行车行进至三环路娇子立交桥下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型轿车撞倒。闯祸者将受伤的晚年男人送至锦江区大观医院查看后发现伤者为腰椎压缩性、爆裂性骨折,需当即进行手术医治。考虑到事态的严重后果,闯祸者为逃避责任便借报警之名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发动逃逸案子侦破机制,赶往交通事端现场进行勘测,造访现场周边人员,调取大观医院周边和周边路途的天网监控。通过很多的信息比对和摸排造访作业后,办案民警确定一辆车牌号为“粤A603**”的春风日产黑色小型轿车和驾驶人杨某具有严重嫌疑。在很多的现实依据面前,杨某对自己交通事端闯祸后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交警提示,在路途上发作交通事端,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泊车,维护现场;形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敏捷陈述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起拨打事端报警热线122。
律师解读: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运输闯祸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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