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7 07:41浏览量:805
在实际生活中,书面遗言是广泛存在的,可是并不是一切的遗言都能被法令认可,具有法令效能的。那么遗言要想取得法令效能,有必要满意什么条件呢?听讼网小编在下文详细介绍有用遗言要满意的条件,欢迎参阅阅览!
有用遗言有必要具有什么条件
(一)遗言人有必要要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一条规则:“遗言人立遗言时有必要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言,即使其自己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言。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言的效能。”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点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彻底行为能力的,因而他们也能够立遗言。
(二)遗言人所立的遗言有必要是其实在意思表明。
意思表明不实在详细体现在如下几种状况中:
1、钳制遗言人所立的遗言;
2、诈骗遗言人所立的遗言;
3、被非遗言人编造的遗言;
4、被篡改的遗言;
5、遗言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则:“遗言有必要表明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假造的遗言无效。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言人对遗言所处置的产业有必要是有处置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老公立遗言不经妻子赞同便处置了悉数夫妻产业,别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九条规则:“遗言人生前的行为与遗言的意思表明相反,而使遗言处置的产业在承继开端前灭失、部分灭失或一切权搬运、部分搬运的,遗言视为被吊销或部分吊销。”
(四)遗言的内容有必要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言主要有三个状况:
1、遗言取消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的承继权。
2、遗言没有为胎儿保存必要的承继比例。
3、遗言内容违背其他法令。
(五)遗言的方式有必要合法。
即可选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号方式。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