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5 21:14浏览量:1951
交通事端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依照统辖规模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子后,当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产业,勘查现场,搜集依据。

3.职责确定。在查清交通事端现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端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的因果关系、效果巨细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职责作出确定。
4.判决处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闯祸职责人予以正告、罚款、吊扣、撤消驾驶证或拘留的处分。
5.损害补偿调停。对交通事端形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补偿,依照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依据事端职责区分相应的补偿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招集两边当事人进行调停。两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端调停人员制造并发给损害补偿调停书。
6.向法院申述。如两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停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调停,并发给调停完结书,由当事两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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