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失主要缺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4 22:48浏览量:2493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办法存在下列缺点:一是“待处理产业净丢失”不符合财物的界说。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丢失;关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具有控制权,严峻的项目,还需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通过主管部门的指示。二是将“待处理产业净丢失”列作财物,严峻违反了慎重性准则,虚夸了财物、所有者权益,有或许多计了赢利。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产业净丢失”列作财物,或把“待处理产业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财物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财物来抵消企业财物总额,都会形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政比率等目标核算的准确性,明显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议计划。例如,把待处理产业丢失列在“财物”项下,因财物基数被不适当的扩大了,会导致财物负债率缩小;反映变现才能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扩大;其他财政比率也被不同程度的点缀,这将会搅扰对企业财政状况的正确点评。四是不符合权责发作制准则和配比准则,由于期末"待处理产业损益"科目保存余额时,是作为财物在报表上列示,会使当期的费用或丢失不能得到及时承认,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正确配比。
从实际来看,将待处理流动财物损益、待处理固定财物损益等有关丢失挂账,即潜亏挂账,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进行赢利操作的首要办法之一。现在,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财物不实、赢利虚增、乃至虚盈实亏的现象。这种报表列示办法无疑为企业点缀\'运营成绩留下了待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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