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8 06:18浏览量:2018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的权力有哪些
商标注册人的权力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则: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含:
1、运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运用的产品和服务上运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运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力,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产品或服务上私行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答应运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则,经过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的方式,答应别人运用其注册商标。
4、阻止权:对别人在相同或许相似的产品或许服务上私行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阻止。
5、建立典当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建立典当。
6、出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则,按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出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经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许无偿转让给别人。
8、承继权:商标作为无形产业,能够按照产业承继次序由其合法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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