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8 02:50浏览量:2824
债款转让,是指合同债款人经过洽谈,将合同债款悉数或许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当的行为。债款转让分为悉数转让和部分转让。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债款人歹意转让产业,债款人能够行使吊销权吗?
债款人歹意转让产业,债款人能够行使吊销权吗
债款人歹意转让产业,躲避债款的,债款人能够行使吊销权。《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款人抛弃其到期债款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债款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
【案情】
原告恭城海信告贷公司系从事小额告贷事务的组织。2014年5月30日,被告何某某以其一切的恭城县某某消毒服务中心作典当向原告告贷 471 000元,同日两边签定告贷合同及典当合同。2014年6月9日,被告何某某与第三人李某某签定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将恭城县某某消毒服务中心全体转让给第三人李某某。原通知被告何某某为躲避债款与第三人李某某歹意勾结,搬运产业,危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恳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定。
【不合】
一种观念以为:第三人李某某称其不知道被告何某用恭城县某某消毒服务中心作典当向原告告贷的工作,且转让款200 000元与之前被告何某某欠其的200 000元债款进行了抵消,是好心获得。因而,被告何某某与其于2014年6月9日签定的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合法有用。
另一种观念以为:《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未约好转让价格,被告何某某与第三人李某某亦未供给依据证明签定《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前二人之间存在债款债款联系及详细数额,不存在好心获得的行为,应该予以吊销。
【剖析】
听讼小编赞同后一种观念。
本案触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债款人吊销权的行使问题。《合同法》第74条规则:“因债款人抛弃其到期债款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债款人以显着不合理的低份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何某某的债款债款联系现已本院的收效法律文书承认,受法律保护。何某某的转让行为发生在与原告签定典当协议之后,经过转让产业然后削减清偿债款的职责,实质上是无偿转让产业的行为,致使何某自有产业减损,以到达躲避债款的意图,危害了原告的利益。《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未约好转让价格,被告何某某与第三人李某某亦未供给依据证明签定《企业全体转让协议书》前二人之间存在债款债款联系及详细数额,并不构成好心获得。因而第三人李某某建议转让款200000元与之前被告何某某欠其的200000元债款进行了抵消的行为并不建立,被告何某某无偿转让其产业的行为对原告形成了危害,致使原告的债款无法完成,应予吊销。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