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2 08:08浏览量:2268

我想咨询一个有关工伤逝世赔偿金的问题,我有个亲属因工逝世了,留下他瘫痪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孩子也都还很小。没有了他,日子愈加艰苦。我想咨询下,向他这种工伤逝世的,能得到多少的赔偿金?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则的?
律师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员工因工逝世,其直系亲属依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员工自己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无劳作能力的亲属。规范为: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供养亲属的详细规模由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的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规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存案。
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直系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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