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时开始计发失业保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30 07:09浏览量:1061

依据《赋闲保险金申领发放方法》第14条的规则:经办组织自受理赋闲人员收取赋闲保险金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历进行审阅确定,并将成果及有关事项奉告自己。经审阅合格者,从其处理赋闲挂号之日起计发赋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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