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3 11:05浏览量:2657
法令意见书
XXX用品有限公司
XXX董事长尊下: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承受贵公司的托付,指使本律师就企业转让事宜出具法令意见书,本律师审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阅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挂号管理办法》等法令法规,现宣布法令意见如下:
1、转让的规则及主体要求。
从《营业执照》可知,你公司归于独资经营的港资企业,虽有有限公司之名,但出资人仍对企业承当无限职责。出资人对企业的产业依法享有所有权,能够依法进行转让。
受让方应当契合独资企业挂号主体的要求,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且不归于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转让程序。
①缔结企业转让协议。协议书内容两边约好,格局参阅本律师供给的《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协议》。
②受让方或许要求企业债款债款布告程序。债款债款布告应当由转让两边联合在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报刊上发布,布告的内容应包含企业转让前的债款债款由谁承当,债款人申报债款的办法、期限(或许适用个人独资企业闭幕、清算时六十日的期限)等内容。转让两边在与债款债款人达到债款债款清偿协议后,方能向挂号机关请求投资人改变挂号。
③到工商部门进行改变挂号。
个人独资企业改变投资人名字或居所、出资额、出资方法,应当在改变事由发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改变挂号。挂号机关有必要凭企业转让协议、债款债款告诉布告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两边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资料才干进行改变挂号。工商挂号人员在检查投资人改变挂号手续时,要求能见到转让两边当事人,并亲眼看到两边在转让协议上签字或按手印。
3、常见的危险防备。
①转让后债款债款悉数由受让方承当,但这仅仅转让两边的内部约好,不能对立具有债款的好心第三人。有时尽管已转让,因受让方无力承当债款,受让方还负连带职责。
②转让后没到工商部门改变挂号,受让方持续用曾经的《营业执照》,致使转让方尽管转让了企业,但仍然承当转让的的法令职责。奉告受让方,此种做法对受让方也是晦气的,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涂抹、租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挂号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挂号机关收缴营业执照,责令中止经营活动,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③若受让方要求布告,时刻太久,尽量不走该布告程序。
综上,希贵公司适当地留意上述法令问题,防备法令危险,顺畅地完结企业转让事宜。
顺祝
商祺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唐明山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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