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2 19:59浏览量:825

房地产评价安排处理办法(2013批改)
(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13年10月16日住宅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批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价安排行为,保护房地产评价市场秩序,保证房地产评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答应的决议》等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对房地产评价安排实施监督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评价安排,是指依法树立并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的中介服务安排。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评价活动,包含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全体资产、企业全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价,以及因转让、典当、房子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求进行的房地产评价。
第四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平的准则,实行房地产评价规范和规范。
房地产评价安排依法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工作约束。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房地产评价活动和评价成果。
第五条 国务院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担任全国房地产评价安排的监督处理作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价安排的监督处理作业。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价安排的监督处理作业。
第六条 房地产评价工作安排应当加强房地产评价工作自律处理。
鼓舞房地产评价安排参与房地产评价工作安排。
第七条 国家树立全国一致的房地产评价工作处理信息渠道,完结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誉档案处理等信息相关同享。
第二章 评价安排资质核准
第八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担任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实行国家一致的资质答应条件,加强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处理,营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答应作业的辅导和监督查看,及时纠正资质答应中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许合伙企业办法树立。
第十条 各资质等级房地产评价安排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安排称号有房地产评价或许房地产评价字样;
2.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接连6年以上,且获得二级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5.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结评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许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股东或许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许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的股份或许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所;
10.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各项企业内部处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查看的1份房地产评价陈说契合《房地产评价规范》的要求;
12.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制止的行为。
(二)二级资质
1.安排称号有房地产评价或许房地产评价字样;
2.获得三级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后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接连4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5.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结评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许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股东或许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许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的股份或许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所;
10.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各项企业内部处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查看的1份房地产评价陈说契合《房地产评价规范》的要求;
12.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制止的行为。
(三)三级资质
1.安排称号有房地产评价或许房地产评价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4.在暂定时内完结评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许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股东或许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许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的股份或许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所;
9.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各项企业内部处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查看的1份房地产评价陈说契合《房地产评价规范》的要求;
11.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制止的行为。
第十一条 恳求核定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等级,应当照实向资质答应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等级恳求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安排公章);
(二)房地产评价安排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安排公章);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安排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安排公章);
(六)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证明;
(七)固定运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八)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存案的公司章程或许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安排公章)及有关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企业内部处理制度的文件、申报安排信誉档案信息;
(九)随机查看的在恳求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安排所完结的1份房地产评价陈说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安排公章)。
恳求人应当对其提交的恳求材料本质内容的实在性担任。
第十二条 新树立的中介服务安排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应当供给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八)项材料。
新树立中介服务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时。
第十三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核准中的房地产评价陈说查看,应当实行全国一致的规范。
第十四条 恳求核定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恳求,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则的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20日内查看完毕,并将初审定见和悉数恳求材料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恳求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答应决议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答应的决议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案。
第十五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致印制,正、副本具有平等法令效力。
房地产评价安排丢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大众媒体上声明报废后,恳求补办。
第十六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有用期为3年。
资质有用期届满,房地产评价安排需求持续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用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答应机关提出资质连续恳求。资质答应机关应当根据恳求作出是否准予连续的决议。准予连续的,有用期连续3年。
在资质有用期内恪守有关房地产评价的法令、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工作道德的房地产评价安排,经原资质答应机关赞同,不再查看,有用期连续3年。
第十七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的称号、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注册资本或许出资额、安排办法、居处等事项发作改变的,应当在工商行政处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30日内,到资质答应机关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
第十八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兼并的,兼并后存续或许新树立的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继承兼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契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房地产评价安排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房地产评价安排继承原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但应当契合原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等级条件。继承原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一方由各方洽谈确认;其他各方依照新树立的中介服务安排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
第十九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的工商挂号刊出后,其资质证书失效。
第三章 分支安排的树立
第二十条 一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则树立分支安排。二、三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不得树立分支安排。
分支安排应当以树立该分支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安排的名义出具评价陈说,并加盖该房地产评价安排公章。
第二十一条 分支安排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称号选用“房地产评价安排称号 分支安排所在地行政区划名 分公司(分所)”的办法;
(二)分支安排担任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价作业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载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三)在分支安排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四)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所;
(五)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各项内部处理制度健全。
注册于分支安排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不计入树立分支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安排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人数。
第二十二条 新树立的分支安排,应当自收取分支安排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安排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存案。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承受存案后10日内,奉告分支安排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并报国务院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案。
第二十三条 分支安排存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支安排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三)分支安排及树立该分支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安排担任人的身份证明;
(四)拟在分支安排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分支安排改变称号、担任人、居处等事项或房地产评价安排撤消分支安排,应当在工商行政处理部门处理改变或许刊出挂号手续后30日内,报原存案机关存案。
第四章 评价处理
第二十五条 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的安排,应当依法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范围内从事评价事务。
一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从事各类房地产评价事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评价事务。
三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评价事务。
暂定时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房子征收、在建工程典当以外的房地产评价事务。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评价事务应当由房地产评价安排一致承受托付,一致收取费用。
房地产评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包评价事务,分支安排应当以树立该分支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安排名义承包评价事务。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及实行房地产评价事务的评价人员与托付人或许评价事务相对人有好坏关系的,应当逃避。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承包房地产评价事务,应当与托付人签定书面评价托付合同。
评价托付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托付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和居处;
(二)评价安排的称号和居处;
(三)评价目标;
(四)评价意图;
(五)价值时点;
(六)托付人的帮忙责任;
(七)评价服务费及其付出办法;
(八)评价陈说交给的日期和办法;
(九)违约责任;
(十)处理争议的办法。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未经托付人书面赞同,不得转让受托的评价事务。
经托付人书面赞同,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与其他房地产评价安排协作完结评价事务,以协作两边的名义一起出具评价陈说。
第三十条 托付人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帮忙房地产评价安排进行实地查勘,照实向房地产评价安排供给评价所必需的材料,并对其所供给材料的实在性担任。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因评价需求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房地产买卖、挂号信息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供给查询服务,但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在外。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评价陈说应当由房地产评价安排出具,加盖房地产评价安排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价师签字。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抹、倒卖、租借、出借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范围接受房地产评价事务;
(三)以投合高估或许轻视要求、给予回扣、歹意压低收费等办法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违背房地产评价规范和规范;
(五)出具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的评价陈说;
(六)私行树立分支安排;
(七)未经托付人书面赞同,私行转让受托的评价事务;
(八)法令、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应当妥善保管房地产评价陈说及相关材料。
房地产评价陈说及相关材料的保管期限自评价陈说出具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保管期限届满而评价服务的行为没有完毕的,应当保管到评价服务的行为完毕停止。
第三十五条 除法令、法规还有规则外,未经托付人书面赞同,房地产评价安排不得对外供给评价过程中获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事务材料。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应当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工作道德教育和事务培训,为本安排的房地产评价师参与持续教育供给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则,对房地产评价安排和分支安排的树立、评价事务及实行房地产评价规范和规范的状况实施监督查看。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实行监督查看责任时,有权采纳下列办法:
(一)要求被查看单位供给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证书、房地产评价师注册证书,有关房地产评价事务的文档,有关评价质量处理、评价档案处理、财务处理等企业内部处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查看单位进行查看,查阅房地产评价陈说以及评价托付合同、实地查勘记载等评价相关材料;
(三)纠正违背有关法令、法规和本办法及房地产评价规范和规范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查看的处理成果向社会发布。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查看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查看人员参与,并出示法令证件,不得阻碍被查看单位的正常运营活动,不得讨取或许收受资产、获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查看应当帮忙与合作,不得回绝或许阻遏。
第四十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违法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的,违法行为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办,并将违法现实、处理成果及处理主张及时陈说该评价安排资质的答应机关。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资质答应机关或许其上级机关,根据好坏关系人的恳求或许根据职权,能够撤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
(一)资质答应机关作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的;
(二)逾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的;
(四)对不契合答应条件的恳求人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的;
(五)依法能够撤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其他景象。
房地产评价安排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应当予以撤消。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后,不再契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答应机关根据好坏关系人的恳求或许根据职权,能够责令其期限改正;逾期不改的,能够撤回其资质。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资质答应机关应当依法刊出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
(一)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有用期届满未连续的;
(二)房地产评价安排依法停止的;
(三)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被撤消、撤回,或许房地产评价资质证书依法被撤消的;
(四)法令、法规规则的应当刊出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四条 资质答应机关或许房地产评价工作安排应当树立房地产评价安排信誉档案。
房地产评价安排应当依照要求供给实在、精确、完好的房地产评价信誉档案信息。
房地产评价安排信誉档案应当包含房地产评价安排的基本状况、成绩、杰出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告发处理、行政处罚等状况应当作为房地产评价安排的不良记载记入其信誉档案。
房地产评价安排的不良行为应当作为该安排法定代表人或许实行合伙人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誉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誉档案。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四十五条 恳求人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材料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资质答应机关不予受理或许不予行政答应,并给予正告,恳求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
第四十六条 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的,由资质答应机关给予正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恳求人3年内不得再次恳求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
第四十七条 未获得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从事房地产评价活动或许逾越资质等级承包评价事务的,出具的评价陈说无效,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当事人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背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则,房地产评价安排不及时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的,由资质答应机关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树立分支安排的;
(二)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则树立分支安排的;
(三)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新树立的分支安排不存案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一)违背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则承包事务的;
(二)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私行转让受托的评价事务的;
(三)违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则出具评价陈说的。
第五十一条 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则,房地产评价安排及其评价人员应当逃避未逃避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背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回绝供给房地产买卖、挂号信息查询服务的,由其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评价安排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背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则,房地产评价安排私行对外供给评价过程中获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事务材料,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资质答应机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许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契合法定条件的恳求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或许逾越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决议的;
(二)对契合法定条件的恳求人不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或许不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房地产评价安排资质答应决议的;
(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收受别人资产或许其他利益的;
(四)不实行监督处理责任,或许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办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1997年1月9日建设部公布的《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价安排资历等级处理的若干规则》(建房[1997]12号)一起废止。
本办法实施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的规则与本办法的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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