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购房子女如何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7 23:49浏览量:766

亲属法是遭到法令和品德两层限制的,是确认亲属联系的法令依据,亲属承继法是描绘亲属法与承继法相柔软的原理,根本规矩等等亲属承继的问题。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了解!
案情剖析:
市民孙林的爸爸妈妈都是离婚后再婚的,再婚前各有住宅和子女,在两人结婚后,又一起花钱在中山区购买了一处房子,并寓居在里面。孙林是爸爸妈妈再婚后生下的,两位白叟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后,夫妻二人相继谢世。白叟逝世后,两位白叟的三位子女就产业承继产生分歧。孙林以为,两位白叟生前留下了3处房子,兄妹三人都是白叟的亲生子女,所以应该均匀分配,一人一套,但他的哥哥孙强和姐姐李红却并不赞同,他们以为,其中有两套房子是白叟的婚前产业,应该由他二人别离承继,而后来购买这一套,才应该由三人均分,三人一直达不成共同,所以找到律师咨询此事。
听讼网资深律师以为:孙林爸爸妈妈婚前各有一套房子,该房子系婚前个人产业。因为二人再婚时,孙强、李红均已成年,故未构成抚育联系。孙强与继母不构成承继联系;李红与孙林的父亲也不发生承继联系。
孙林父亲先于其母亲去逝,其留下的产业有婚前购买的房子一套,这套房子是孙林父亲婚前个人产业,榜首次序承继人为大儿子孙强、孙强的母亲和二儿子孙林,每人占三分之一;孙林爸爸妈妈婚后共同在中山区购买的房子一套,因系夫妻共同产业,孙林的母亲先分得一半,剩余的一半由大儿子孙强、二儿子孙林和孙林的母亲均匀切割。
孙林的母亲去逝后,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子,由孙林和其姐姐李红均匀切割。关于孙林母亲分得的中山区购买的房子一半连同其承继的孙林父亲的产业,由孙林及其姐姐李红均匀切割。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再婚白叟购房子女怎么承继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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