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近亲属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4 09:56浏览量:2218

北京通州区法院近期判定了一原因交通事故逝世、取得补偿金引起切割胶葛的案子。这一案子在触及产业胶葛案子中具有必定代表性。
案情
张广与武文是夫妻,张金是他们的女儿。2006年3月5日,在通州区东关大桥处,某劳动服务公司司机与武文发作交通事故,致武文逝世。2006年4月10日,张广代表死者家属与服务公司签定协议书,约好由服务公司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悉数费用39.5万元。补偿款由张广、张金收取。
农人王玉是死者武文的母亲。王玉有武文、武齐两个子女,守寡的王玉在两个子女家轮番寓居。张广、张金收取补偿款后,已给付王玉2万元。王玉以为除该笔款外,还应取得被抚养人生活费和逝世补偿金。故诉至法院,要求张广、张金付出抚养费3.3万余元、逝世补偿金11.5万余元,合计14.8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两方面:一是对补偿金该怎么定性;二是补偿金该怎么切割。
第一种定见:该笔补偿金是张广与武文的夫妻共同产业,切割时应先出一半属夫一切,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法定承继人按照《承继法》的规则分配。
第二种定见:该笔补偿金是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承继人按照《承继法》的规则承继。
第三种定见:该笔补偿款是闯祸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的悉数费用,应视为对补偿权利人物质丢失与精力劝慰的混合补偿,由死者的法定承继人合理切割,在切割该笔补偿金前,应扣除已实践付出的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下部分公正切割。
这笔补偿金究竟归于遗产,仍是夫妻共同产业,仍是混合补偿金?应该怎样依法进行切割呢?
法官剖析
1、逝世补偿金不是夫妻共同产业。夫妻共同产业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所取得的合法产业。夫妻关系完结于离婚或一方逝世,而逝世补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完结之后,故逝世补偿金不是夫妻共同产业。
2、逝世补偿金也不是遗产。遗产是被承继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逝世时实践存在的产业;逝世补偿金则是因逝世取得的补偿,产生于逝世之后,故不能列入遗产规模。
3、补偿金是对权利人物质丢失与精力危害的混合补偿。武文因交通事故逝世后,闯祸方与死者家属签定补偿协议,协议约好闯祸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悉数费用39.5万元,补偿协议未清晰补偿项目。故该笔补偿款应视为对补偿权利人物质丢失与精力劝慰的混合补偿,应包含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逝世补偿金及精力危害劝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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