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应如何立遗嘱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7 23:10浏览量:545
老年人经过立遗言能够依照自己的志愿,依据子女对自己尽奉养责任的巨细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合法合理的处置自己的合法产业,可是,立遗言需契合法令规则的条件方有用。本文为您具体介绍。
我国《承继法》第16条规则:“公民能够依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这是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方法处置个人产业的权力。用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的方法有二种:遗言承继和遗赠。立遗言人能够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数人承继遗产。遗赠则是立遗言人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
一、老年人应怎么立遗
1、立遗言人立遗言时须有行为能力。《承继法》第22条规则:“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言无效。”即便自己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言。假如立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来损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其时所立遗言的效能。
2、遗言有必要表明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因受钳制、诈骗所立遗言无效。《承继法》第22条规则:“别人编造的遗言无效,篡改的遗言,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承继人原本没有立遗言,而承继人惹是生非编造遗言,也有的被承继人立有遗言,承继人以为于己晦气,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言,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言。
3、遗言人以不同方法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依据《承继法》第20条规则:“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言为准。”其中有公证遗言的,则以公证遗言为有用遗言。
二、老年人能够经过立遗言维护自己对产业的处置权:
法令赋予公民用立遗言的方法处置自己产业的权力,既表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在民主权力,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这使老年人能够依照自己的志愿,依据子女对自己尽奉养责任的巨细,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来合法而又合理地处置自己死后的产业。
老年人能够在遗言中力尽奉养责任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责任少或不尽责任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则使承继人的承继权被撤销。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遗言人设立遗言时,无须征得遗言承继人的附和,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承继人的附和。只需有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遗言即发作法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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