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7 15:43浏览量:2908

郭永民是2003年4月来太原打工的,在一家省级的装修公司从事装置作业。2003年12月中旬的一天,在作业中不小心从5米高的支架上掉下跌伤,致腿部多处骨折,现正在住院治疗中。他听朋友说现在国家新出台一个工伤法令,应该先去请求个工伤确定,要不将来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因而他想问:他该怎么请求工伤确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西省劳作保证咨询服务中心吕晓凌答复:从200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法令》正式收效。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的规则,自2004年1月1日起新发作的工伤事端、曾经发作的工伤事端但未完结工伤确定的或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均按新法令的规则履行。2004年1月1日曾经发作的工伤事端现已完结工伤确定的仍按劳作部《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规则履行。从以上郭永民所反映的状况来看,其是在作业时刻内、作业场所因作业原因受的伤,归于因工受伤的领域。根据《工伤保险法令》的规则,在用人单位未依法请求工伤确守时,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请求工伤确定。请求工伤确守时应首要提交三方面的资料:工伤确定请求书;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医疗确诊证明或职业病确诊书等。工伤确定请求应写明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原因以及员工损伤程度等基本状况。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定论,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相比较而言,在请求工伤确定的程序及实体方面,《法令》中的规则比《试行方法》中的较简单履行一些,这对劳作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有优点。发作工伤事端后的劳作者,在活跃救治的一起,应依法进行工伤确定,并妥善保存相关的依据资料。这样假如一旦发作劳作争议,劳作者就可作为有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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