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2012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0 06:13浏览量:184
依据贵州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发布的数据,贵州省2012年人身危害赔偿规范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01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1352.88元;
3.农人人均纯收入4145.35元,
4.农人人均日子消费开销3455.76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员工平均工资”,依照政府核算部分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核算数据确认。
逝世赔偿金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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