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汇总(2015最新)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1 08:38浏览量:1749
交通事端处理期限汇总
1.扣押车辆的时刻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端现场进行勘验、查看,搜集依据;因搜集依据的需求,能够拘留事端车辆,可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对。
(1) 5日(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查验、判定) 20日 10日(查验、判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结;需求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十日)  5日(查验、判定完结后五日内告诉当事人收取事端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 关于不需求查验、判定的车辆,10日。
2 对拘留车辆的处理时刻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据,并奉告当事人在规则的期限内(30日内供给被拘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受处理。逾期不来承受处理,并且经布告三个月仍不来承受处理的,对拘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不合法组装的撤除,到达作废规范的作废,触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 查验、判定的时限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端现场查询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托付具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查验、判定。对现场查询完毕之日起三日后需求查验、判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尸身查验应当在逝世之日起三日内托付。
查验、判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结;超越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越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查验、判定成果后二日内将查验、判定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从头查验、判定的恳求。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应当另行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从头查验、判定。
恳求从头查验、判定、评价以一次为限。从头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与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相同。
4 查验、判定的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未形成人员伤亡,现实清楚的路途交通事端,交通警察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端确认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补偿争议进行调停。关于杂乱的交通事端:
(1)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端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
(3)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或许从头查验、判定成果承认后五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
(4)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端损害补偿当事人要求(书面恳求)出具交通事端确认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接到交通事端损害补偿当事人的书面恳求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载明交通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受害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有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承认受害人的职责;无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承认受害人无职责。并送达交通事端损害补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验交通事端现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交通事端证明,载明交通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当事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别离送达当事人。
5.复核的时刻期限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认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恳求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定论后,应当招集事端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告复核定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6.过后报警的时刻期限当事人未在交通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载,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当事人应当在提出恳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供给交通事端依据。
7.尸身处理时刻期限
(1)交通事端形成人员逝世的,尸身查验完结后应当告诉死者亲属在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处理,经同意,由公安机关处理尸身。
(2)对经核对无法承认尸身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认尸启示,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同意由公安机关处理尸身。
8.伤残鉴定时刻期限依据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规则,交通事端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医治完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恳求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路途交通事端伤残鉴定的规范,在接到伤残鉴定恳求书后30日内鉴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恳求从头鉴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从头鉴定恳求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从头鉴定的决议。
9.补偿调停时刻期限交通事端损害补偿权利人、义务人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损害补偿的,能够在收到交通事端确认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停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停。并于八日内制造调停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好调停的时刻、地址,并于调停时刻三日前告诉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交通事端损害补偿的期限为十日:
(1)形成人员逝世的,从规则的处理丧葬事宜时刻完毕之日起开端;
(2)形成人员受伤的,从医治完结之日起开端;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端;
(4)形成财产丢失的,从承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10.处分时刻期限依据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处分交通事端职责者,应当依据其违章行为、事端职责和事端结果,别离判定,兼并实行。吊扣驾驶证兼并实行不得超越18个月。被处以吊扣、撤消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分判定之日起核算。吊扣驾驶证处分期满,交通事端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分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分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恳求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恳求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议。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议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交通事端诉讼时效交通事端致身体受伤、残疾或逝世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端形成财产丢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损伤又有财产丢失的,诉讼时效应别离核算。关于交通事端,假如触及到人身损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在实践中一般是从评残之日起核算一年内申述。
12.交通事端审理时刻期限(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端案子一般分一般程序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端,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而,法院处理交通事端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3.交通事端审理时刻期限(二审)对判定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院长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
14.恳求强制实行的时刻期限恳求强制实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则实行期限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限的最终一日起核算。
实行期限:诉讼实行按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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