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可以收养小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8 18:10浏览量:950

【事例】
台湾桃园县一对自认是夫妻的女同性恋,想要收养女婴,完结圆满家庭愿望,但桃园法院以为同性恋收养将形成幼儿生长的性别紊乱,可预期会面临不同压力,对幼儿不公,裁决禁绝收养。
据台湾《联合报》报导,岛内同性恋处理收养的事例很少见,法界以往简直未讨论同性恋“夫妻”是否可收养子女。桃园法院这一判定,可谓首例。
女婴生母是女同性恋者的妹妹,得悉法院裁决后,她为姐姐抱不平:“莫非同性恋不能养小孩或教育小孩吗?”她说不会抗告,但不管法院怎样判,女婴都会给姐姐养,这是宗族的决议。
【剖析】
法官驳回这件收养案的首要理由是,孩子可能发生性别认同紊乱,日后在校园和同侪间,假如性别认同、性向扮演异于多数人,会接受极大压力,遭同学和朋友嘲笑,这些压力都要孩子独自面临,非收养人可排解。
法官指出,成年同性恋者应考虑“不能只为满意自己对完好家庭的等待”,将一个没有考虑、回绝及挑选才能的孩子,置于未来不行测的压力中,这对孩子并不公正。
法官标明对同性恋持正面敞开情绪,成年人心智和品格老练,互相相爱成为恋人是个人自在,社会应尊重容纳;但台湾社会对同性恋仍有异常眼光,且法令未经过同性成婚,归纳判断后,以为孩子留在生母家较有利,因而驳回收养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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