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5 12:56浏览量: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公布时刻:1994-7-5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了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作联系,树立和维护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作准则,促进经济展开和社会进步,依据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以下总称用人单位)和与之构成劳作联系的劳作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作业安排、社会团体和与之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劳作者,按照本法实施。
第三条 劳作者享有相等作业和挑选作业的权力、取得劳作酬劳的权力、歇息度假的权力、取得劳作安全卫生维护的权力、承受作业技能训练的权力、享用社会稳妥和福利的权力、提请劳作争议处理的权力以及法令规则的其他劳作权力。
劳作者应当完结劳作使命,进步作业技能,实施劳作安全卫生规程,恪守劳作纪律和作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树立和完善规章准则,确保劳作者享有劳作权力和实施劳作职责。
第五条 国家采纳各种方法,促进劳作作业,展开作业教育,拟定劳作规范,调理社会收入,完善社会稳妥,和谐劳作联系,逐渐进步劳作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发起劳作者参与社会职责劳作,展开劳作竞赛和合理化主张活动,鼓舞和维护劳作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发明,赞誉和奖赏劳作模范和先进作业者。
第七条 劳作者有权依法参与和安排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当一面地展开活动。
第八条 劳作者按照法令规则,通过员工大会、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其他方法,参与民主办理或许就维护劳作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相等洽谈。
第九条 国务院劳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作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作作业。
第二章 促进作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展开,发明作业条件,扩展作业机会。
国家鼓舞企业、作业安排、社会团体在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范围内兴办工业或许拓宽运营,添加作业。
国家支撑劳作者自愿安排起来作业和从事个别运营完结作业。
第十一条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纳方法,展开多种类型的作业介绍安排,供给作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作者作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轻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作业权力。在选用员工时,除国家规则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许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选用妇女或许进步对妇女的选用规范。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呈现役的武士的作业,法令、法规有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十五条 阻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实施批阅手续,并确保其承受职责教育的权力。
第三章 劳作合同和团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职责的协议。
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
第十七条 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施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
第十八条 下列劳作合同无效
(一)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劳作合同;
(二)采纳诈骗、要挟等手法缔结的劳作合同。
无效的劳作合同,从缔结的时分起,就没有法令约束力。承认劳作合同部分无效的,假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能,其余部分依然有用。
劳作合同的无效,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或许人民法院承认。
第十九条 劳作合同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并具有以下条款:
(一)劳作合同期限;
(二)作业内容;
(三)劳作维护和劳作条件;
(四)劳作酬劳;
(五)劳作纪律;
(六)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
(七)违背劳作合同的职责。
劳作合同除前款规则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能够洽谈约好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作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时限、无固定时限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为期限。
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以上,当事人两边同意续延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时限的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时限的劳作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作合同能够约好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作合同当事人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作合同当事人洽谈一致,劳作合同能够免除。
第二十五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契合选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劳作纪律或许用人单位规章准则的;
(三)严峻渎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形成严重危害的;
(四)被依法追查刑事职责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可是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劳作者自己:
(一)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
(二)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通过训练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三)劳作合同缔结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实施,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就改变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出产运营状况发作严峻困难,确需削减人员的,应当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许整体员工阐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许员工的定见,经向劳作行政部门陈述后,能够削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则削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选用人员的,应当优先选用被削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才能的;
(二)患病或许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工会以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定见。假如用人单位违背法令、法规或许劳作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作者请求裁定或许提申述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撑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法告诉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随时告诉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酬劳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企业能够就劳作酬劳、作业时刻、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签定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讨论通过。
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签定;没有树立工会的企业,由员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 团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定的团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整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企业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条件和劳作酬劳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
第四章 作业时刻和歇息度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施劳作者每日作业时刻不超越八小时、均匀每周作业时刻不超越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准则。
第三十七条 对实施计件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则的工时准则合理确认其劳作定额和计件酬劳规范。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劳作者每周至少歇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出产特色不能实施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则的,经劳作行政部门同意,能够实施其他作业和歇息方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作者度假:
(一)元旦;
(二)新年;
(三)国际劳作节;
(四)国庆节;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度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为出产运营需求,经与工会和劳作者洽谈后能够延伸作业时刻,一般每日不得超越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求延伸作业时刻的,在确保劳作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伸作业时刻每日不得超越三小时,可是每月不得超越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延伸作业时刻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约束:
(一)发作自然灾害、事端或许因其他原因,要挟劳作者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需求紧迫处理的;
(二)出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备发作毛病,影响出产和大众利益,有必要及时抢修的;
(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背本法规则延伸劳作者的作业时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范付出高于劳作者正常作业时刻薪酬的薪酬酬劳:
(一)安排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酬酬劳;
(二)歇息日安排劳作者作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二百的薪酬酬劳;
(三)法定度假日安排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施带薪年度假准则。
劳作者接连作业一年以上的,享用带薪年度假。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则。
第五章 薪酬
第四十六条 薪酬分配应当遵从按劳分配准则,实施同工同酬。
薪酬水平在经济展开的基础上逐渐进步。国家对薪酬总量实施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出产运营特色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认本单位的薪酬分配方法和薪酬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施最低薪酬确保准则。最低薪酬的详细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报国务院存案。
用人单位付出劳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
第四十九条 确认和调整最低薪酬规范应当归纳参阅下列要素:
(一)劳作者自己及均匀奉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均匀薪酬水平;
(三)劳作出产率;
(四)作业状况;
(五)区域之间经济展开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薪酬应当以钱银方法按月付出给劳作者自己。不得克扣或许无故拖欠劳作者的薪酬。
第五十一条 劳作者在法定度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
第六章 劳作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有必要树立、健全劳作安全卫生准则,严格实施国家劳作安全卫生规程和规范,对劳作者进行劳作安全卫生教育,避免劳作过程中的事端,削减作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作安全卫生设备有必要契合国家规则的规范。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作安全卫生设备有必要与主体工程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入出产和运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必要为劳作者供给契合国家规则的劳作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作防护用品,对从事有作业危害作业的劳作者应当定时进行健康查看。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作者有必要通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资历。
第五十六条 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有必要严格恪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作者对用人单位办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回绝实施;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指控。
第五十七条 国家树立伤亡事端和作业病计算陈述和处理准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发作的伤亡事端和劳作者的作业病状况,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
第七章 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特别维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员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别劳作维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作者。
第五十九条 阻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伸作业时刻和夜班劳作。
第六十二条 女员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其他劳作,不得安排其延伸作业时刻和夜班劳作。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时进行健康查看。
第八章 作业训练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纳各种方法,展开作业训练作业,开发劳作者的作业技能,进步劳作者本质,增强劳作者的作业才能和作业才能。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展开作业训练归入社会经济展开的规划,鼓舞和支撑有条件的企业、作业安排、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方法的作业训练。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树立作业训练准则,按照国家规则提取和运用作业训练经费,依据本单位实践,有计划地对劳作者进行作业训练。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作者,上岗前有必要通过训练。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认作业分类,对规则的作业拟定作业技能规范,实施作业资历证书准则,由通过政府同意的查核判定安排担任对劳作者实施作业技能查核判定。
第九章 社会稳妥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展开社会稳妥作业,树立社会稳妥准则,树立社会稳妥基金,使劳作者在年迈、患病、工伤、赋闲、生育等状况下取得协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稳妥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展开水平和社会承受才能相习惯。
第七十二条 社会稳妥基金按照稳妥类型确认资金来源,逐渐实施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稳妥,交纳社会稳妥费。
第七十三条 劳作者在下列景象下,依法享用社会稳妥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挂彩;
(三)因工伤残或许患作业病;
(四)赋闲;
(五)生育。
劳作者逝世后,其遗属依法享用遗属补贴。
劳作者享用社会稳妥待遇的条件和规范由法令、法规规则。
劳作者享用的社会稳妥金有必要准时足额付出。
第七十四条 社会稳妥基金经办安排按照法令规则出入、办理和运营社会稳妥基金,并负有使社会稳妥基金保值增值的职责。
社会稳妥基金监督安排按照法令规则,对社会稳妥基金的出入、办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稳妥基金经办安排和社会稳妥基金监督安排的树立和功能由法令规则。
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移用社会稳妥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舞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实践状况为劳作者树立弥补稳妥。
国家发起劳作者个人进行储蓄性稳妥。
第七十六条 国家展开社会福利作业,兴修公共福利设备,为劳作者歇息、调理和调理供给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发明条件,改进团体福利,进步劳作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作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能够依法请求调停、裁定、提申述讼,也能够洽谈处理。
调停准则适用于裁定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处理劳作争议,应当依据合法、公平、及时处理的准则,依法维护劳作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作争议发作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请求调停;调停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裁定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能够树立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由员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作争议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实施。
第八十一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裁定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裁定判决一般应在收到裁定请求的六十日内作出。对裁定判决无异议的,当事人有必要实施。
第八十三条 劳作争议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不申述又不实施裁定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团体合同发作争议,当事人洽谈处理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能够安排有关各方和谐处理。
因实施团体合同发作争议,当事人洽谈处理不成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十一章 监督查看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恪守劳作法令、法规的状况进行监督查看,对违背劳作法令、法规的行为有权阻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监督查看人员实施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实施劳作法令、法规的状况,查阅必要的材料,并对劳作场所进行查看。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监督查看人员实施公务,有必要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恪守有关规则。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恪守劳作法令、法规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恪守劳作法令、法规的状况进行监督。
任何安排和个人关于违背劳作法令、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指控。
第十二章 法令职责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拟定的劳作规章准则违背法令、法规规则的,由劳作行政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改正;对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延伸劳作者作业时刻的,由劳作行政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改正,并能够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危害劳作者合法权益景象之一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经济补偿,并能够责令付出补偿金:
(一)克扣或许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的;
(二)拒不付出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薪酬酬劳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付出劳作者薪酬的;
(四)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作安全设备和劳作卫生条件不契合国家规则或许未向劳作者供给必要的劳作防护用品和劳作维护设备的,由劳作行政部门或许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以罚款;情节严峻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议责令停产整理;对事端隐患不采纳方法,致使发作严重事端,形成劳作者生命和产业损失的,对职责人员对比刑法榜首百八十七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作者违章冒险作业,发作严重伤亡事端,形成严峻后果的,对职责人员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合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对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维护规则,危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员工或许未成年工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职责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许正告;构成犯罪的,对职责人员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一)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的;
(二)凌辱、体罚、殴伤、不合法搜寻和拘禁劳作者的。
第九十七条 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缔结的无效合同,对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的条件免除劳作合同或许成心延迟不缔结劳作合同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榜首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稳妥费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其期限交纳,逾期不缴的,能够加收滞纳金。
榜首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遏劳作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作业人员行使监督查看权,打击报复告发人员的,由劳作行政部门或许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职责人员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榜首百零二条 劳作者违背本法规则的条件免除劳作合同或许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榜首百零三条 劳作行政部门或许有关部门的作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榜首百零四条 国家作业人员和社会稳妥基金经办安排的作业人员移用社会稳妥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榜首百零五条 违背本法规则危害劳作者合法权益,其他法令、法规已规则处分的,按照该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处分。
第十三章 附则
榜首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法和本区域的实践状况,规则劳作合同准则的实施过程,报国务院存案。
榜首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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