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7 19:54浏览量:552

经济适用住所是指依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所建造方案组织建造的住所。由国家统一下达方案,用地一般实施行政划拨的方法,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同意的收费实施折半征收,出价格格实施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准则确认。经济适用房相关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明显特征:经济性、保证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证性质的商品住所。
1、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合法
一种是现已住满5年的, 另一种则是没有住满5年的。详细时刻以购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的时刻或经济适用住所房子所有权证的发证时刻为准。
关于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能够按照现在商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子成交额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
关于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方针规定则不答应按商场价格出售。因而,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而且只能出售给契合经济适用住所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分收买。
2、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生意方针,按商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所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所和其他保证性质的住所。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历的人后,原购房人仍契合经济适用住所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所。
3、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契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别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交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交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商场价格为3600元/ 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交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4、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生意方针,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要有必要满意一般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处理经济适用住所购买资历审阅手续。若所置办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越核定最高购房总价规范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归纳地价款并所购房子仍按经济适用住所产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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