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2 18:44浏览量:2072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力: 
(一)宣布权:即决议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力; 
(二)署名权,即决议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力; 
(三)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补充、删省,或许改动指令、句子次序的权力。 
(四)仿制权,行将软件制造一份或多份的权力;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许赠与方法向大众供给软件的原件或许仿制件的权力; 
(六) 租借权,即有偿答应别人暂时运用计算机软件的仿制件的权力,可是,计算机软件不是租借的首要标的的在外; 
(七) 信息网络传达权,即对以有线或许无线方法向大众供给软件,使大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刻和地址取得软件的权力; 
(八) 翻译权,行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力; 
(九) 依法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用的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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