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必须自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9 20:44浏览量:1168

导读:离婚协议是指夫妻两边通过一起协商一致而达到自愿离婚的实在意思表明,并对婚后子女、产业等问题的处理所做的书面约好。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书。离婚协议书有必要是夫妻两边在自愿的情况下亲身签署,不得由别人代签!协议内容不能违背法令规则,且不得危害子女的利益!
1、有必要两边自愿。
非自愿选用威胁、钳制手法签定的协议的产业切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产业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戮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法签署的部分。
2、应由两边亲身签署,不得由别人代签。
3、两边当事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4、协议内容不能违背法令的规则。如两边离婚,规则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则,干与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5、不得危害别人的利益包含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好抛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危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6、不得有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
7、协议应当实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实行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其实行。通过法院认可,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强制履行。
8、关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9、办理过结婚登记
10、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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