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代理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8 17:08浏览量:2786
呈现医疗事故的时分,假如受害者不承受医疗机构的调停,能够到法院申述医疗事故的职责人。假如受害人不具备专业的法令知识,一般会托付律师代其诉讼,受托律师会向法院供给署理词,那么医疗胶葛补偿署理词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医疗胶葛补偿署理词
署理定见
审判长、审判员:
杨**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使,承受本案原告李某的托付,依法出庭参与本次李某诉藁城市某医院医疗危害补偿胶葛案的庭审活动。通过开庭前具体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案子状况并仔细听取法庭调查,根据现实和法令的有关规则现发表以下署理定见:
一、本案原、被告存在实在的医疗服务(医患)联系,原、被告契合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均为适格的本案当事人,原告据此以医疗危害补偿胶葛对被告提申述讼契合法令规则。
根据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被告出具的医学确诊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及被告加盖公章的住院病案,均证明原告在2008年6月22日至7月2日原告在被告处就医住院承受医疗的根本现实,被告对此也当庭供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侵权民事职责的一般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规则》,本诉契合法令要求。
二、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显着的差错。
虽然在医疗危害补偿胶葛中法令没有要求原告对被告的医疗差错承当举证职责,但原告为了帮忙法庭依法裁判,特指出被告在医疗行为中的显着差错之处,以作为本案的补强根据。
1、被告在为原告手术前未实行根本的术前查看和手术植入物奉告职责,被告没有就手术植入钢板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及价款等奉告原告,侵犯了原告作为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原告为被告植入的钢板及钢钉没有相应的医疗产品合格证明,应视为不合格产品。
3、被告辨称原告的术后钢板开裂原由于“负重”所形成的。对此,本署理人以为:被告在原告术后和出院时并未奉告原告术后多长时间内制止负重,更不用说向原告解说医学视点“负重的意义了。”退一步讲,关于“负重”一词按照一般人的一般了解应当担负其他重物,比方肩背、手提他物……被告将其解说为“不能担负人体本身分量”的明显不具有公信力更没有科学的根据的。
三、本案原告申述被告因医疗行为给原告形成了侵权危害,按照无差错职责准则及相关法令的规则,应由负有举证职责的被告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有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及不存在医疗差错承当举证职责”,本案中,被告不能就上述内容供给相应的根据,只能根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则承当晦气的诉讼成果。
四、原告现已就被告的医疗行为给自己形成的危害及危害补偿数额的有关现实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撑原告的诉讼建议和诉讼请求。
以上定见请法庭合议时充分考虑!
原告托付署理人: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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